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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别相关政策法规

适用于证件信息变更

根据《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 号),在完成性别肯定手术后,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相关医疗证明,申请性别变更。

申请证件性别变更所需的材料

  • 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 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 本人申请书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对医疗证明进行公证,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

办理性别变更后,公民身份号码会一并变更,原居民身份证和原公民身份号码会被注销,公安机关会更新户口登记信息并换发新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需要注意的是,银行、通信、出入境及其他机构的实名登记信息不会同步更新,因此应妥善保存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适用于学籍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 号)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居民身份证性别变更后,可以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学籍信息。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若有学籍信息变更需求,请务必在毕业前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学籍性别变更所需的材料

  • 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变更前后的复印件
  • 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性别变更证明
  • 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
  • 公安部门出具的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 本人申请书
  • 同一人证明

注:不同学校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以上为目前已知材料,具体要求需联系校方核实。

需要注意的是,校方完成学籍信息变更后,通常需要使用新的公民身份号码重新注册学信网账号,以匹配变更后的身份信息。具体情况以学信网和校方学籍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适用于学历信息不符

对于在毕业后完成性别肯定手术、并在此后办理性别变更的跨性别者,会面临学历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经社群志愿者与有关部门沟通并结合相关法律依据,整理出如下参考方案,可解决因人证不符导致的就业受阻等问题,为跨性别群体提供合法且可行的解决途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可向毕业院校申请补办“现身份信息的学历证明书”,此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学历证明书用于证明个人学历及其与现身份信息的对应关系,并不意味着相关学历信息会同步更新。具体处理方式以毕业院校及相关教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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